为什么网上查询的缴纳养老保险金额跟实际缴纳的金额不符

如题所述

根据97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至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方法一:年度计算法。即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在每个缴费年度结束以后按年度计算(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时适用此方法)。
计算公式: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个人帐户本年记帐金额×(1+本年记帐利率×1.083×1/2)
方法二:月积数法。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按月计算(以上月职工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时适用此方法)。
计算公式: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本年记帐额本金+本年记帐额利息其中:本年记帐额利息=本年记帐月积数×本年记帐利率×1/12
本年记帐月积数=∑〔n月份记帐额×(12-n+1)〕
(n为本年各记帐月份,且1≤n≤1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缴费年度结束后,应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记录,为每个参保职工打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发给职工本人,由职工审核签字后,依年粘贴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妥善保存。
职工由于各种原因而中断工作的,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也不计算缴费年限,其个人帐户由原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个人帐户继续计息。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帐户的储存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
个人帐户储存额不能挪作他用,也不得提前支取(另有规定者除外)。
从明年开始,对在职人员来说,个人帐户由11%变为8%,实际个人缴纳部分不变,但原先单位要交的个人帐户的3%,现在不交到个人帐户了,而是划入社会统筹。此举是为了鼓励在职人员长期缴费,因为社会统筹部分在退休后统一给付时才能拿到。
养老社会保险的给付标准现在大致是这样的:
个人帐户(到期时的个人帐户额/120%)+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另外,为了体现缴纳年限的区别,也有一种说法是只有交满20年才能拿到上述公式的那么多基础养老金,比如,交15年的拿到的基础养老金是平均工资*15%,以后每连续多交满一年,多1%,直到20年。所以交多交少,拿到的部分也就个人帐户部分有区别,基础养老金是差不多的。
你作为自由职业者,不存在单位代缴的问题。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是可以的。但是给付标准费率要看各地政府的自行规定,因为目前各地平均工作都是不一样的,还可能会随年度调整变化。但是要注意,只有连续缴纳15年以上,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以领取。否则,就只有个人帐户的及利息部分,无法享受到那时的统一给付标准(这其中还有社会统筹)。
当然,社会养老保险不会脱离社会保险的性质,只是保障基本生活的,所以总体来说不会有多高,按最低标准交最后拿到的估计也就和最低工资差不多。有能力的话,你可以再选择商业保险,以使退休生活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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