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在正文中的标注法
1) 按正文中引用的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字连续编码,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
2) 同一处引用多篇文献时,将各篇文献的序号在方括号中全部列出,各序号间用“,”;
3) 如遇连续序号,可标注起讫号“-” 。
示例:张三[1]指出……李四[2-3]认为……形成了多种数学模型[7,9,11-13]……
4) 同一文献在论著中被引用多次,只编1个号,引文页码放在“[ ]”外, 文献表中不再重复著录页码。
示例:张××[4]15-17……;张××[4]55……; 张××[4]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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