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通知受害人鉴定结果为轻伤后已经一周了(打人一方不主动要求调解,放出话来说有关系不怕打官司),打电话问派出所,派出所说案件还没有移交上去(不知道是交到刑警队还是检察院?),请教一下正义感的热心专业人士:
已经通知双方鉴定结果为轻伤了,打人的一方也不主动要调解,请问派出所应该尽快把案件移交吧? 移交给刑警队还是检察院? 移交有时间限定吗?也就是说必须要在几天之内移交? 这个时候,受害人一方应该怎么做?难得只在家等待吗?
公安机关要对嫌疑人传唤到案刑拘,报请检察院批捕;
如嫌疑人在逃,要抓捕归案。
在此期间,轻伤案件可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则由检察院公诉部门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情形,当事人经调解无效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立案侦查处理,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定罪处罚。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