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6
按照扣除的数量到第七次之后基本不合理:
劳动法规定的扣薪上限有2个原则,一是扣除后的工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每个月工资不能扣到超过原本工资的20%。
一个员工频频迟到,甚至是连续三次的有些公司直接会开除,你们公司到后面越扣越多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和约束迟到现象,制度的本身是出于管理的角度考虑的,但出现第五六七八九等次的罚款,即使是全年的次数这种制度已很少见了......
一般都是说当天,或者迟到累计不得超过多少次,正常是迟到1-5分钟,扣多少,5-30分钟,扣多少,1小时、2小时怎么扣工资;严厉点也就是50、100、200,再高的要遵循上面的原则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