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结束想走,但公司规定要辞职提前报告,没有报告就一个月后才能走,还说不给钱,要上学了。

试用期结束想走,但公司规定要辞职提前报告,没有报告就一个月后才能走,还说不给钱,要上学了。怎么办?试用期结束想走,但公司规定要辞职报告一个月后能走,还说现在走不给钱,要上学了,怎么办?签合同时我没有拿我那份,只写了名字还有开始工作日期。
老板说一切可以商量
经理和主管踢皮球
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岗位
现在是说有新人来了就扣一千块放我走

合同上有三条公司规定
1.辞职提前一个月打报告
2.紧急辞职扣一千
3.干了几天不干没有钱
可我试用期已经结束了,也没有继续劳动合同,现在继续干完全没有法律效应啊,担心不给钱还扣一千。

试用期结束后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否则提前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你赔偿
入职一个月单位不签合同,第二个月起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完全两回事
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没时间限制,单位扣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9-09
公司规定了一定要配合、但你要离开、告诉你一定扣一千的、今天说辞职、做多一个月才能走的、
第2个回答  2018-09-07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你可以根据这三条看看你的情况,祝好运。
第3个回答  2018-09-07
去劳动局申请仲裁~~
第4个回答  2018-09-07
给劳动仲裁打电话追问

电话多少?浙江台州路桥

第5个回答  2018-09-07
非正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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