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可以扣12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
1、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2、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3、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
4、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扩展资料: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修改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称公安部“139号令”),以规章形式细化固化改革措施,于2016年4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强调了实习期驾驶证的记分结果运用:
1、原规定所有车型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修改为:“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2、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驾照实习期
实习期驾驶证可以扣多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