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签了劳动合同了,想辞职走人,但是一定要一个月后才能走人吗?

如题所述

辞职要一个月才能走是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因此如果是正式员工则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2-07
签了劳动合同,想辞职走人,但是一定要一个月后才能走人。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2个回答  2015-10-18
不 一定要一个月的,你把辞职报告交上去后领导同意后,你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了(用品交接,欠款还清等等)然后就可以走了。一个月这个期限是为了让公司找接替你的人的,如果人提前来了你就可以走了追问

我昨天离职申请已经交上去了,科长都已经签名了,不过还要等一个月后才能走,有更快的方法吗,就是我想这个月底走

追答

不需要一个月,接着办辞职手续,手续办完就走,走的时候要一个辞职证明,下一份工作用得上

追问

假如我旷工了几天自动离职会有辞职证明吗?

追答

你这算自离不是辞职,自离太不明智了这样你的工资会被扣掉的

第3个回答  2015-10-18
要给企业一条生路,法律上没规定一个月,实际上有顶替的人马上可以走。
第4个回答  2020-12-28
不是,辞退随时都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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