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已经分开四年了,他不但不管孩子还不和我离婚,起诉又起不了

如题所述

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因此,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4-05
你是指要你俩在一起的时间带孩子的抚养费吗?还是你俩结婚两年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不在一起·他一直没关孩子··如果是这样的话··就算你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你们处在合法婚姻期间的事情·希望能够帮到你·追问

感情不和,同实也要孩子这几年的抚养费

第2个回答  2016-04-05
到法院单方起诉离婚立案,法律有规定分居两年以上就可判决离婚。追问

法院要我们婚后的居住证明,没有那个不给立案

追答

可以到居委会去证明不在起的材料呀

追问

唉😔

追答

不行的话,可以找知情好友出证明材料也可以,有证人也可以

追问

唉😔烦死了

第3个回答  2016-04-05
可以起诉的,只要分居达到两年,就构成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事由。
第4个回答  2016-04-05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而且不用担心抚养费问题,如果法院将孩子判给你,以后若拿不到抚养费,依然还可以从法律途径讨取的!! 
复制的😊
第5个回答  2016-04-05
咋起诉不了呀,咨询下律师,肯定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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