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考的条件及免考课程
(1)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的学生,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 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一级A、或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其他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得者不能免考该课程;
(3) 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4) 在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5) 除英语专业考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参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的附件:免考"大学英语"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可免考"大学英语"。
统考免考条件中对相关免考证书时间和有效期
(1)统考报名时持有免考条件中规定的本科以上毕业证书或英语类证书、计算机类证书者均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免考统考全部科目或相应科目。(2)相关免考证书的时效以证书本身的有效期为准。
统考免考申请表及免考手续
(1)统考免考申请表由网考办统一制作,各网络教育学院或校外学习中心从网上自行下载。
(2)办理免考的程序是:
①学生持免考证明原件到所在校外学习中心申请免考;
②校外学习中心对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填写"免考申请表";
③校外学习中心向网络教育学院报送学生的免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注:不是复印件)和"免考汇总表",网络教育学院对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④网络教育学院将本院"免考汇总表"统一报送网考办审核备案。
免考学生名单报送备案
免考学生名单由网络教育学院在每次统考报名时同时办理。报送方式采用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数据除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外,主要是"免考原因及免考代码",以网考办设计的"免考汇总表"上的要求为准。
课程免考:
持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全部教育部统考课程。
学生可凭已修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相同课程合格成绩单(四年内有效),在专业教学计划范围内申请课程免考。通过其它渠道(如会计执业资格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等)获得的成绩,凡符合北外网院相关规定的,可申请相应课程免考。报读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入学注册时年满28周岁的高起专、高起本层次的学生或入学注册时年满40周岁的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可申请免考课程计划中的大学英语系列课程。
注:申请课程学分互认、免考的总学分不超过应修总学分的30%。
网络统考备考建议:建议使用钉题库APP进行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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