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8年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婚后有孩子,归女方抚养,离婚协议中签订房产待出售后各得50%,可男方拒不履行协议,我能否申请法院将房子判给我(男方不同意卖房,又不付1\2得房款,现在房子是他在居住)我带着孩子只有住在娘家,我以起诉法院,法院会怎样判?请各位有经验的律师指导,谢谢!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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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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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 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您有充足的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诉讼后,得到了法院的生效判决后,凭此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绍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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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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