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6-27
你是要做伤残鉴定吧,治疗稳定就可以,一般出院2~3个月就可以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28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限制,劳动能力鉴定时机为伤情相对稳定时,应当进行鉴定拒不鉴定的只是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并不影响以后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3个回答 2018-06-27
当事人已经申请认定了工伤,可以在伤情稳定之后,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没有具体规定在什么时间一定要做伤残等级鉴定。
第4个回答 2017-11-10
法律上没有最长限制,但有最短限制,必须在病情稳定后才可进行伤残鉴定。
建议病情稳定后及时进行鉴定,越迟鉴定就越迟拿到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而且对于误工费的结算日期目前标准不一,拖时间的话,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也不一定就算到定残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