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买受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不再继续履行合同情况,买受人可以向出卖人以书面文件告知,并留存该告知证据。通常情况下,如果买受人违约,则出卖人可以选择定金责任或违约责任。结合该案情况,由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第二天买受人便提出不再购买房屋,则在未给出卖人造成额外损失情况下,通常是按照已支付的定金不予返还,及承担定金责任。如果确属因该违约给出卖人造成较大损失,那么出卖人可以选择按照损失情况追究违约责任,但是这种情况需要出卖人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相关损失。法院在诉讼中也会考虑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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