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在规划函 [2010] 9号中 讲到所谓防火间距 平均间距达到6米 就满足民用防火规范要求,这种说法对吗

注意 是 平均 达到6米

这种说法是极其错误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均有极其严格的规定,它与建筑使用性质和耐火等级有关。你可具体查下这两个规范中的相关条款。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1条
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6.0 7.0 9.0
三 级 7.0 8.0 10.0
四 级 9.0 10.0 12.0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2.1条
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表4.2.1
其他民用建筑
建筑类别 高层建筑 群房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高层建筑 13 9 9 11 14
群房 9 6 6 7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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