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意志属性不同;
法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具有普遍约束力,向全社会公开;政党政策是党的领导机关依党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体现全党意志,其强制实施范围仅限于党的组织和成员,允许有不对社会公开的内容存在。但在政党法制化趋势下,政党特别是执政党政策公开与秘密的范围也须以法界定。
2、规范形式不同;
法表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或国家认可的其他渊源形式,以规则为主,具有严格的逻辑结构,权利义务的规定具体、明确。政党政策则不具有法这种明确、具体的规范形式,表现为决议、宣言、决定、声明、通知等,更多具有纲领性、原则性和方向性。
3、实施方式不同;
法的实施与国家强制相关,且是有组织、专门化和程序化的。政党政策以党的纪律保障实施,其实施不与国家强制相关,除非它已转化为法律。
4、调整范围不尽相同;
法倾向于只调整可能且必须以法定权利义务来界定的,具有交涉性和可诉性的社会关系和行为领域。一般而言,政党政策调整的社会关系和领域比法律要广,对党的组织和党的成员的要求也比法的要求要高。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党政策可涵盖法的调整范围,法也有其相对独立的调整空间。
5、稳定性、程序化程度不同;
法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但并不意味着法不能因时而变,只是法的任何变动都须遵循严格、固定且专业性很强的程序,程序性是法的重要特征。政策可应形势变化作出较为迅速的反应和调整,其程序性约束也不及法那样严格和专门化。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政策可朝令夕改或无最基本的程序要求。
法律与执政策在内容和实质方面存在联系,包括阶级本质、经济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社会目标等根本方面具有共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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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具有以下特点:
1、阶级性。是政策的最根本特点 。在阶级社会中、政策只代表特定阶级的利益,从来不代表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不反映所有人的意志。
2、正误性。任何阶级及其主体的政策都有正确与错误之分。
3、时效性。政策是在一定时间内的历史条件和国情条件下,推行的现实政策。
4、表述性。就表现形态而言,政策不是物质实体,而是外化为符号表达的观念和信息。它由有权机关用语言和文字等表达手段进行表述。
作为国家的政策,一般分为对内与对外两大部分。对内政策包括财政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军事政策、劳动政策、宗教政策、民族政策等。对外政策即外交政策。 政策是国家或者政党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制定的国家机关或者政党组织的行动准则。
法律的作用
明示作用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
矫正作用
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矫正。
预防作用
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最终作用
1、法律的最终作用: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2、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
3、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
4、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这里的人们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
5、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
6、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教育作用针对的是一般人的行为,例如,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仅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的作用,而且也对一般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
1、意志属性不同
法律: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具普遍约束力,向全社会公开;
政策:是党的领导机关依党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体现全党意志,其强制实施范围仅限于党的组织和成员,允许有不对社会公开的内容存在。但在政党法制化趋势下,政党特别是执政党政策公开与秘密的范围也须以法界定。
2、规范形式不同
法律:表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或国家认可的其他渊源形式,以规则为主,具有严格的逻辑结构,权利义务的规定具体、明确。
政策:则不具有法这种明确、具体的规范形式,表现为决议、宣言、决定、声明、通知等,更多具纲领性、原则性和方向性。
3、实施方式不同
法律:的实施与国家强制相关,且是有组织、专门化和程序化的。
政策:以党的纪律保障实施,其实施不与国家强制相关,除非它已转化为法律。
4、调整范围不尽相同
法律:倾向于只调整可能且必须以法定权利义务来界定的,具有交涉性和可诉性的社会关系和行为领域。
政策:调整的社会关系和领域比法律为广,对党的组织和党的成员的要求也比法的要求为高。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党政策可涵盖法的调整范围,法也有其相对独立的调整空间。
扩展资料
法律的作用:
1、明示作用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
2、矫正作用
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矫正。
3、预防作用
对于法律的预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来实现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们知晓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4、法律的最终作用:就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群众的人身安全与利益。
5、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
6、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
7、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这里的人们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
8、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
9、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教育作用针对的是一般人的行为。
例如,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仅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的作用,而且也对一般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
政策含义:
政策的实质是阶级利益的观念化、主体化、实践化反映。
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
政策与法律的区别:
1、制定主体不同
①、法律是由立法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②、政策是由共产党党委制定,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政策想要形成为法律,需要经过将工人阶级先锋队意志转化为全体人民群众意志的过程。
2、制定程序不同
法规的制定程序由法律规定,比较严格,而政策没有严格的制定程序。相比较而言,法律比较稳定,政策会更加灵活并且变化比较快。
3、稳定性不同
①、法律的规定则比较明确、具体和详尽,一经制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废止,有较强的稳定性。
②、政策带有一般的号召性和原则的指导性,会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
4、意志属性不同
①、法律由特定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具普遍约束力,向全社会公开;
②、政党政策是党的领导机关依党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体现全党意志,其强制实施范围仅限于党的组织和成员,允许有不对社会公开的内容存在。但在政党法制化趋势下,政党特别是执政党政策公开与秘密的范围也须以法界定。
5、规范形式不同
①、法律表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或国家认可的其他渊源形式,以规则为主,具有严格的逻辑结构,权利义务的规定具体、明确。
②、政党政策则不具有法这种明确、具体的规范形式,表现为决议、宣言、决定、声明、通知等,更多具纲领性、原则性和方向性。
6、实施方式不同
①、法律的实施与国家强制相关,且是有组织、专门化和程序化的。
②、政党政策以党的纪律保障实施,其实施不与国家强制相关,除非它已转化为法律。
7、调整范围不尽相同
①、法律倾向于只调整可能且必须以法定权利义务来界定的,具有交涉性和可诉性的社会关系和行为领域。
②、政党政策调整的社会关系和领域比法律为广,对党的组织和党的成员的要求也比法的要求为高。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党政策可涵盖法的调整范围,法也有其相对独立的调整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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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一、党的政策是制定社会主义法律的依据
二、党的政策是适用社会主义法律的指导
三、以党的政策指导法律的适用应明确是以党的有关司法工作的政策指导法律的适用,与司法工作并无关系的政策对司法工作则不具有任何指导作用。
四、以党的有关司法工作的政策指导法律的适用还应明确这种政策指导是思想性的指导,是在于使司法工作人员能够严格依法办事,保证他们正确、合法、及时地适用法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策
它们的区别表现在:
1、意志属性不同。法律是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加以制定的,它是国家意志和公共意志,是全体公民之间的契约性文件。而政策有所不同,党的政策是党的领导机关依有关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是全党意志的集中,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2、两者制定的组织和程序不同。狭义的法律仅能由有权制定的国家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也只能由国务院和地方权力机关制定。党的全国性政策只能由党中央决定。法具有国家意志,党的政策代表党的意志。
3、两者实施方式不同。法具有国家强制力,党的政策靠宣传教育,对党员还可以纪律制裁作保证。
4、两者的讽整范围两者的讽整范围有的是共同的,交错的,但有的却是区别,例如具体犯罪问题仅由法律规定。
5、法律比较规范化、定型化;政策一般比较原则,有较大伸缩性。在当代,党的政策与法治的关系不仅体现在政策对法治有指导作用,也体现在法治对党的政策也有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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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
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
政策的实质是阶级利益的观念化、主体化、实践化反映。
特点
政策具有以下特点:
①阶级性。是政策的最根本特点 。在阶级社会中、政策只代表特定阶级的利益,从来不代表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不反映所有人的意志。
②正误性。任何阶级及其主体的政策都有正确与错误之分。
③时效性。政策是在一定时间内的历史条件和国情条件下,推行的现实政策。
④表述性。就表现形态而言,政策不是物质实体,而是外化为符号表达的观念和信息。它由有权机关用语言和文字等表达手段进行表述。作为国家的政策,一般分为对内与对外两大部分。对内政策包括财政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军事政策、劳动政策、宗教政策、民族政策等。
对外政策即外交政策。 政策是国家或者政党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制定的国家机关或者政党组织的行动准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策
1、产生不同:
(1)法律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其目的在于维护、巩固和发展良好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2)政策是指以政府和政党为代表的公共权力机构所产生的。
2、性质不同:
(1)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泛指政治、经济、思想形态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2)国家的政策,一般分为对内与对外两大部分。对内政策包括财政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军事政策、劳动政策、宗教政策、民族政策等。对外政策即外交政策。 政策是国家或者政党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制定的国家机关或者政党组织的行动准则。
3、时效性与稳定性
(1)法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但并不意味着法不能因时而变,只是法的任何变动都须遵循严格、固定且专业性很强的程序,程序性是法的重要特征。
(2)政策可应形势变化作出较为迅速的反应和调整,其程序性约束也不及法那样严格和专门化。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政策可朝令夕改或无最基本的程序要求。
扩展资料
法律与政策的作用
1、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普法工作来实现的。
2、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
3、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 ,政策的实质是阶级利益的观念化、主体化、实践化反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