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多久能拿到赔偿金

如题所述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正常情况下,缴纳过工伤保险的,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申报工伤待遇。一般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天。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在6个月左右,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共需240天。工伤赔偿部门审核后进行放款,具体时间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如果单位拒不承认劳动关系、或者拒不支付工伤赔偿待遇的,劳动者需通过投诉或仲裁方式进行维权,这个维权的过程相对来说较久,一般从三个月到一年左右。综上,工伤赔偿如果顺利的话八个月左右能拿到钱,如果复杂一点的可能则需要两年左右才能拿到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1-07
您好:
工伤认定后,需要员工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才能下达赔偿金。

工伤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

2、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

3、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

4、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5、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待遇如下: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2、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4、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2个回答  2016-03-20
工伤认定后,需要员工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才能下达赔偿金。

工伤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

2、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

3、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

4、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5、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待遇如下: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单位支付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伤残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定支付方。
  
2、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4、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3个回答  2020-07-27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正常情况下,缴纳过工伤保险的,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申报工伤待遇。一般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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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7-30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后,可以报销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
待工伤医疗终结(停工留薪期满)后,申请工伤鉴定,根据等级,补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单位为职工向劳动局(人社局社保部门)缴纳了工伤保险,按《条例》规定报销和补偿。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及补偿由单位支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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