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离异十年,离婚协议书上写“孩子监护权归男方,但由于男方酗酒孩子才刚三岁,不利于孩子成长,先由女方扶养,到孩子长到十岁,在孩子同意的情况下交给男方扶养。”离婚后我和儿子相依生活没有再婚,男方又结婚生女,一年到头也想不起看儿子一眼,孩子十岁时男方也没提出要孩子,可今年孩子十三岁了,男方突然要我把孩子给他扶养。孩子的意思是不愿见他,更别提跟他生活了。我想请问,如果男方强行要孩子,我该怎么办?怎样做我才能和儿子不分开。
知道了 谢谢
知道了 谢谢
追答不客气,喜欢请采纳吧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如果他起诉,我能胜诉吗?
追答你儿子已经十三,法院必须征求他的意见,只要他不肯跟男方,你肯定赢!
追问知道了 谢谢
是的 他还有一个女儿 你就这一个孩子
追问我对法律不太清楚所以想问问,如果能胜诉我心里就不怕了。打官司也是万不得已才去做,不想孩子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