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年3月份入职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前两天公司给我发来邮件要与我解除合同,解除的日期是11月5日,他们并没有说出什么理由解除合同,按照这样的情况我可以拿双倍补偿么,还可以要求些别的吗?我合同到期的时间是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