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注明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有永久居住权,结果男方欠钱不还,被起诉,法院把房拍卖,女方怎么办?

离婚协议注明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有永久居住权的,结果男方欠钱不还,法院拍卖房产并已经过户,女方怎么办?还有居住权?法院怎么能不保证女方的居住权呢?

离婚协议只是你们双方的协议,对第三人无效,并且这协议简直莫名其妙,意思是离婚不离家?有夫妻合谋逃避债务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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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3
既然你有永久居住权
那么法院拍卖的时候你有优先购买权
你不去行使优先购买权是你的事情
你的居住权只是离婚协议一部分,约束的是男方,不能对抗产权合法转移
第2个回答  2018-08-03
答,你们当初离婚书写的就不符合!既然离婚就不能把房子全部归男方,如果归男方,女方就没有居住权!!所以说男方欠款房子被拍卖了,女方一无所有!
第3个回答  2018-08-03
所有权大于居住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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