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8
这个很简单的!你不要心急,也不要慌!
第一,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参考百度百科)你可以自己看看!
第二:你不想去那个单位了,你要及时给他说清楚!这个说清楚是要给他们公司一个合理的理由!这就要看你自己了~编一个他们不能拒绝的理由:比如,家里面不同意!我父母给我找了另外一家公司等。
第三:三方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它既保护了用人单位也保护了求职者。只要你不愿意,你随时可以提出毁约。不过要交毁约金。大概在3000-5000吧!然后你就是自由的了~同时3方协议就不生效了!法律保护我们求职者的这个权利!
你之前的那个三方在你到达他们单位之后便无效了,你们的关系确立了!现在还是有效的!毕业后也是有效的~你跟他们单位签了协议,当然有效了!不过,三方是有效,但是你也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你可以不去,但是要交违约金!还有就是要有个理由!拒绝他们单位的理由!
求职就业是一辈子的事,如果不愿意去就不要去了!交点违约金也是无所谓的!希望你尽快去办理~和他们单位多沟通沟通!什么问题都能解决的!!
希望你能尽快排出烦恼!尽快找到合适满意的工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5-22
三方协议主要是为了给教育部门搞就业率统计的,用处在于让学校敷衍国家我们学校的毕业生就业率多高多高。
于用人单位来说,有的单位需要这个“新毕业生接纳人数”的指标,但大多数单位并不需要。
对于你来说,这是一份约束力不强的协议,更多体现在保护你的第一份工作是有劳动合同的正规工作——不要以为社会上用工都会跟你签正式劳动合同,用实习期骗人的,拖欠五险一金甚至拖欠工资的公司有的是,甚至很多表面光鲜的大公司也这么干。
第一份工作在有三方协议的公司做,做长一点,对于没有身份背景的应届毕业生来说,是一个非常合理的选择。除非你很有把握能找到更好更靠谱的公司跟你签合同,不要因为对工作的抗拒(很多新毕业生都以为是第一次找的公司不够好,其实你换个地方更不好的可能性更大)就瞎jb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