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户口离婚后女方如何迁出去

如题所述

  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1、 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二、离婚后户口还能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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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26
您好 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 第一 先让接收户籍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出接收证明 同时到接收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同意接收户籍的证明 然后到接收所在的公安局户籍科办理户口迁入证 第二 拿该材料到迁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证明 最后就可以到接收地上户籍追问

我们网上认识结婚的,结婚男方户口迁入我女方户口名下。后因感情不和我向发院申请离婚。男方户口至今没迁出和销毁。我该怎么办。

男方离家出走,不见行踪,也不知道在哪。和他家。

追答

如果是这种情况 你就不能强行让其迁出了 要男方自愿才行 法律上对此也没有强行的措施规定 不能说双方离婚后 就必须迁出户籍

追问

那我再婚怎么办

那他不来迁出,永远在女方户口怎么办

追答

其实 你可以向你户籍所在的公安部门申请 要求重新办理一个户口 将原来你和男方共同户口的你的户籍记载注销

追问

我家户口是一个户口统计的。怎么办

我只知道他家是镇雄的,不知道他家在哪里住我也没去过他家

离婚一年多了!他也不来迁出去,也不知道他本人现在在哪里。女方该怎么办

追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依据该法律规定 你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 要求办理变更登记 自立以你为户主的户口 我的意见 望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2-26
须要到派出所去办追问

不行啊

我方派出所需要本人来迁出或销毁

追答

问派出所管理人员,男方当地同意

男方当地派出所

追问

男方如今找不到,也不知道在哪点

追答

他们哪里的派出所

追问

离婚已经一年多了

镇雄的

追答

去当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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