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名字搞错了一个字,要怎么去改?

我从小学一直到高二都是用“吴常青”这个名字,这是我外公给我取得名字,我也很喜欢,因为那时不要用到户口本和身份证,所有需要用到名字的地方我都用“吴常青”的,但到了高三的时候因为高考必须办身份证,哪晓得户口本上的名字却是“吴长青”,所以办了个“吴长青”的身份证。现在我想把之前的“常青”改回来,只因用那名字走运些,看起来都觉得MAN一些,爽眼一些。但那要怎么改啊,要经过哪些手续?诚求各位指教!

1、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名字搞错了一个字,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去辖区派出所进行更改。

2、办理或更改身份证出错、损坏身份证,只需要本人携带有效户口本、旧身份证去辖区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窗口即可办理。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有法定监护人同行。

3、身份证号码或名字错误,在辖区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窗口,领取《更正身份证错误申请表》,填写后与户口本、旧身份证一并递交办证窗口。

工作人员会当场进行处理。并给付领取身份证凭条通知单。两个月后可以领取新证。也可以办理同城证件快递,在家等待签收。

4、若急需使用身份证时,无论新办或补办,都可以直接在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大厅,多交10元人民币,即可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当场可取,有效期为三个月。

5、若徒涉到户口本上名字的更名,需要先向辖区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窗口打更名报告,在获得公安户政科审批后,方可更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民变更姓名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7

1、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名字搞错了一个字,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去辖区派出所进行更改。

2、办理或更改身份证出错、损坏身份证,只需要本人携带有效户口本、旧身份证去辖区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窗口即可办理。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有法定监护人同行。

3、身份证号码或名字错误,在辖区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窗口,领取《更正身份证错误申请表》,填写后与户口本、旧身份证一并递交办证窗口。

工作人员会当场进行处理。并给付领取身份证凭条通知单。两个月后可以领取新证。也可以办理同城证件快递,在家等待签收。

4、若急需使用身份证时,无论新办或补办,都可以直接在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大厅,多交10元人民币,即可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当场可取,有效期为三个月。

5、若徒涉到户口本上名字的更名,需要先向辖区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窗口打更名报告,在获得公安户政科审批后,方可更名。

扩展资料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民变更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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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14
1、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名字搞错了一个字,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去辖区派出所进行更改。
2、办理或更改身份证出错、损坏身份证,只需要本人携带有效户口本、旧身份证去辖区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窗口即可办理。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有法定监护人同行。
3、身份证号码或名字错误,在辖区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窗口,领取《更正身份证错误申请表》,填写后与户口本、旧身份证一并递交办证窗口。工作人员会当场进行处理。并给付领取身份证凭条通知单。两个月后可以领取新证。也可以办理同城证件快递,在家等待签收。
4、若急需使用身份证时,无论新办或补办,都可以直接在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大厅,多交10元人民币,即可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当场可取,有效期为三个月。
5、若徒涉到户口本上名字的更名,需要先向辖区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窗口打更名报告,在获得公安户政科审批后,方可更名。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1、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名字搞错了一个字,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去辖区派出所进行更改。
  2、办理或更改身份证出错、损坏身份证,只需要本人携带有效户口本、旧身份证去辖区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窗口即可办理。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有法定监护人同行。
  3、身份证号码或名字错误,在辖区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窗口,领取《更正身份证错误申请表》,填写后与户口本、旧身份证一并递交办证窗口。工作人员会当场进行处理。并给付领取身份证凭条通知单。两个月后可以领取新证。也可以办理同城证件快递,在家等待签收。
  4、若急需使用身份证时,无论新办或补办,都可以直接在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大厅,多交10元人民币,即可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当场可取,有效期为三个月。
  5、若徒涉到户口本上名字的更名,需要先向辖区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窗口打更名报告,在获得公安户政科审批后,方可更名。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你这个问题非常棘手!!
要改的话非常不易,因为你的身份证姓名为“吴长青”,而身份证是根据户口上的信息制定的,可是你的户口上的信息也是“吴长青”,要改成“吴常青”的话不好改。
若非得要改,你要做的是
1.你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提出改名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派出所有现成表格及格式),自己写改名申请理由。
2.到你上过的小学、初中、高中开证明(A4纸)证明你所说的从小学一直到高二都是用“吴常青”这个名字,要盖上学校公章。
3.到你所在居委会开证明(A4纸),证明你在从小学一直到高二都是用“吴常青”这个名字。
4.将以上材料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处办理。

要有思想准备,可能需要到派出所多跑几趟,若材料准备的齐全的话估计最快也得30天左右(这仅指把户口上的“吴长青”改为“吴常青”,把“吴长青”作为曾用名),若要将身份证上的名字也改过来的话,那时间就更长了。
想好了,若要改就及早动手,避免耽误高考。

祝你好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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