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10多年,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会得到补偿吗?

我是一个劳务工,被派遣到某公司做电工10多年了,之前有低压电工操作证,因为证件复审考试没通过,证件作废了,现在因为没有低压电工操作证了,公司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会得到补偿吗?有法律支持吗

如果你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且解除合同原因是用人单位解除,则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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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11
应当得到补偿!有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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