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南京市集体幼儿园收费执行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统一核定的“以质定级,按级收费”的标准,这个标准主要是为公办园制定的,集体园在公办园的基础上可上浮20%。其实这种做法并不妥当。公办幼儿园有国家财政性经费,而集体幼儿园没有任何财政拨款,唯一的经费来源渠道就是收取保育费、管理费。集体幼儿园参照公办标准收费,即便上浮20%,运转仍十分困难。所收取的费用仅仅只能维持或不够维持办园,幼儿园没有力量维修房舍、更新设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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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工资问题、医疗问题等得不到解决。所以目前集体幼儿园多数承受着极大的生存压力,办园条件和经济效益既比不上公办园,也比不上按成本收费的私立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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