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考课15门75学分;加考课1门6学分,加考科目根据报考院校不同,加考科目略有不同,具体应向报考院校或当地自考办咨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目前除台湾省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开考,是我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
我国的高等教育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几种形式。参加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成绩优秀的,可进入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而自学考试属于水平性考试,参加自学考试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考生自主选择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