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
党费。
二、对你三个方案的分析与解答:
1、转入实习单位党组织,不可行,一来是人家是否愿意接收,还是未知数,二来实习结束后,需要转出;三来将来找到新工作单位后,还需要转接。比较麻烦。
2、如你所说,暂缓就业后,仍需要接转,且转入单位也是未知数,不可采纳。
3、挂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但需交费。可以采纳。
三、建议:可转入
户口所在地社区党支部,等找到工作后,直接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