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我是应届毕业生,跟一所私立学校签了三方协议,上面填的用人单位和盖的章不一致(盖的章是投资学校的公司的公章),看网上写的说这种情况是协议无效,我想知道真的是无效的么
请问你是律师么
我是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部管理应届毕业生招聘的人员。
这个协议上写着,到学校后不满意违约不需要违约金,我的同学在今年三四月份违约了,没去那个学校,那个学校要了3000违约金,合理么
要是写着不需要缴纳违约金,就不用缴纳。
好的,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