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年10月22日右手手指被模具压断了2根(食指和中指断了一节,拇指只是指甲没有。)现在工厂里面正在和我谈,像这种伤残大概能评几级,本人在广东省深圳市。 希望专业人士能给我解答下,谢谢
右手食指和中指各断了一节可以评十级伤残。符合“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的情形,可定为10级伤残。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根据伤残级别的划分依据
第十级:肢体损伤致:
1、一手掌缺失5%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5%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5%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10%以上;
3、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
4、一足弓结构破坏l/3以上;e.双足十趾缺失10%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25%以上;
5、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25%以上;
6、一上肢缩短4cm以上;
7、一下肢缩短2cm以上。10.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6个月=15306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551元=2551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28061元。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劳动部门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若伤者超过15日以后再向上一级的社劳动部门申请重新鉴定,则该部门可以不予受理。第二此伤情鉴定为最终鉴定,结果不可诉。
你这个是依据什么来定的。
追答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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