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买下来, 考虑到部分廉租实物配租家庭通过一定时期积累,家庭住房支付能力可能有所提高,对住房的需求有所提升,政策规定租赁“先租后售”房源的实物配租家庭,居住一定年限后愿意并申请购买已承租住房的,其申请审核的具体程序参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购买廉租房有两种方式,一种为一次性付款,可享受总房款20%的优惠,但优惠部分作为国有产权部分。一种为分期付款,但必须有固定收入的担保人,首付50%售房款后可以入住,余款在第二年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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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参考资料:上海市人民政府网-廉租房产权
廉租房居住满五年后,可以购买。廉租房的产权归国家和政府机构所有,购买人只有居住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五条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鼓励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或捐赠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政府或经政府认定的单位新建、购买、改建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社会捐赠廉租住房房源、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廉租住房按照建设或购买的成本价格出售。销售廉租住房,可根据付款方式给予购买人优惠。购买人若一次性付清应付房款,给予应付房款10%优惠。若分期付款,首付款不能低于应付房款的40%,余款每月按比例在2年(24个月)内分摊付清,分期付款期间,购房人应缴纳购买廉租住房未缴款比例部分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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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廉租房承建商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规定,2014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统一按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对开发商建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可以免征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廉租房如何解决“住得进去,退不出来”难题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廉租房可以购买,但是廉租房物权仍属于政府所有;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申请廉租房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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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廉租房
廉租房可以购买,但是廉租房物权仍属于政府所有。根据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是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因此,廉租住房是政府向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房,并按照最优惠标准收取租金。廉租住房只能用于出租,不能出售。但是单纯从政策上而言,是允许进行购买的。毕竟廉租房的初衷,就是以购、租、补的形式,来帮助特定的群体。只要达到相应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标准,从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购买。因廉租房牵扯地方财政,导致廉租房政策,在实际实施中,有很多的问题。而廉租房的物权,是完全属于政府的。购买人只拥有使用权。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五条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鼓励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或捐赠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政府或经政府认定的单位新建、购买、改建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社会捐赠廉租住房房源、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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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不少的地方廉租房 租住了几年后可以购买部分的产权,这些都要根据各地的情况,根据当地的房产局视情况而定。
廉租房:
廉租房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第一、廉租房有没有产权
截止到2015年,廉租房的产权在国家手里,但是自2015年初国家实行“两房并轨“后,新规定指出廉租房连续居住满五年即可折价卖给承租人,交清相关费用后房产局会被办理正规的房产证,但是如果承租人转手买卖,需要在过户时补齐差价。
第二、政府廉租房政策
1、关于廉租房政策是一种针对既无力购买商品房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而设计的一种社会保障性的住房政策,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2、廉租房目前的状况:廉租房政策在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上取得了一些成效,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已有512个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总数的77.9%;全国累计有54.7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房政策改善了住房条件。
以2006年年底为限,全国累计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为70.8亿元,仅当年一年就达到23.4亿元,占1999年以来累计筹集资金的1/3。全国人均住房面积从1993年的17.8平方米增加到的28平方米。
3、廉租房申请的条件:廉租房有特定的供给对象,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廉租房无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