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到底谁给!

如题所述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分析
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在工伤事故中涉及到的赔偿项目里面,其实也要区分一下实际造成的伤残等级是多少。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实只有在给劳动者造成了5-10级,那么具体的赔偿项目里面才会包括这一项。而实际可以领取多少的伤残就业补助金,还要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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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6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
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既不是按照工伤职工工伤前的个人缴费工资计算,也不是按工伤职工工伤解除合同前的工资计算,而是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区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统一标准来计算的。而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该标准每年都是变动的,因此关于你所在地区上一年度的具体标准,你应该去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第2个回答  2019-12-28
10级伤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个月工资(工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2个月工资(工资是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用人单位支付
是按照2010年计算的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今年的,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具体数额计算,照LS说的是对的,你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咨询,他们会帮你计算的
有些地区是计算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
PS:不要追问我什么是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这个书面解释起来很麻烦的,你去社保局问下,他们会给你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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