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城固段家山村民,结婚多年户口一直保留在原户籍处,也定居在此,现政府规划征用土地,村里每个居民都分配到补偿款4.8万/亩,村委会却以“外嫁”拒绝给我发放。同为村民之前村里收纳任何费用我都一一缴纳,也没谁说我是外嫁女,现在土地征用为什么就没我的份??村委会这样做合法吗?
是国家征用修路,占用土地,土地款是由村委会发。
村委会不给你赔偿款,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也有赢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