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前夫不给户口本办迁移

如题所述

很多时候,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并不是好聚好散的,从而也导致了在迁移户口时有很多障碍,比如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女方在进行户口的迁移时就没有办法顺利的办理,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有两种方法解决:第一种方法,确认户口本在男方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以侵权为由起诉对方;第二种方法,也是更为便捷的方法: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内容,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2
故意妨碍一方办理户口迁移,这是错误行为。
针对上述行为,可以要求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等当地相关部门出面调解。如果造成相关损失,甚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

按照我国的婚姻法律原则,双方离婚后已不再是一个家庭的成员,理应将其中一方的户口分出,如果另一方故意制造困难、设置障碍,阻止一方将户口迁出,例如,女方要求迁出户口,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过程中,需要男方提供两个人的户口薄,如果男方拒绝提供,就是一种错误行为,其行为不仅影响了相关户籍的办理,而且也将为户籍主管机关的正常工作带来干扰,破坏了户籍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这种做法,如果行为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4-08-26
1、你办理户口迁移,首先要带身份证,到你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可能接收地还需要计生证明,到户籍地村(居)委会开,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盖章。还可能要无犯罪证明,到村居委会开,派出所盖章。户口本基本没什么意义。
2、迁回原籍投靠父母,主要是看你原籍是否接收你,只要他们接收,就可以办理追问

什么犯罪证明?

离婚也是一种犯罪行为吗?

追答

意思是只要原籍介绍,就可以办,没有必要要户口本

追问

要是分户,就必须要户口本吗

追答

把分数给别人还问我干嘛,法院不受理户籍问题,起诉需要案由,户籍问题不属于法院起诉的案由。

第3个回答  2015-11-20
楼主智慧呀!知道人生苦,人生有八苦:
生老病死,求不得,爱别离,怨憎会,五阴炽盛。
赶紧念南无阿弥陀佛,求生佛国,跳出这个乌烟瘴气的世界吧!
南无阿弥陀佛!
第4个回答  2014-08-26
1.可以报警.2.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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