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史301分,理工312分。
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史256分,理工229分。
北京市2009年统一招生考试艺术类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93(文科) 275(理科)
艺术类专科录取参考工作线 245(文科) 231(理科)
福建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划定
美术类
本科:理科300分,文科311分
专科:理科216分,文科专科249分
美术类专业线:美术专业本科200,专科180;书法本、专科120;摄影本、专科180;空中乘务方向本、专科100。
音乐类
本科:理科300分,文科311分
专科:理科216分,文科249分
音乐类专业线:音乐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音乐学(南音方向)、影视表演本、专科60;服装与表演、空中乘务方向本、专科100;艺术教育本、专科180。
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一、 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及外语专业)
美术科:文化科总分342分,美术术科240分。
二、 第二批本科院校
A线(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及外语专业)
美术科:文化科总分295分,美术术科223分。
音乐科:文化科总分268分,音乐术科64分。
B线
美术科:文化科总分265分,美术术科210分。
音乐科:文化科总分260分,音乐术科63分。
三、第三批专科院校
A线(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及外语专业)
美术科:文化科总分220分,美术术科195分。
音乐科:文化科总分235分,音乐术科55分。
B线
美术科:文化科总分200分,美术术科165分。
音乐科:文化科总分200分,音乐术科45分。
注:第三批市属专科学校(含体育、美术、音乐)面向本市招生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由各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市院校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提出,并报省招生委员会审批。
2009年广西自治区高考录取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08 〕 14 号)规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清华大学等13所高等学校可自行划定本校全部或部分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文化分数线分别按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0% 和高职高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0% 计算,各批次文化分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普通本科
艺术理类: 266 分艺术文类: 280 分
独立学院本科
艺术理类: 244 分艺术文类: 259 分
高职高专
艺术理类: 183 分艺术文类: 183 分
2009年贵州省高考艺术类录取文化分数线
(一)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控制分数线
1.艺兼文
普通类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295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315分。
播音编导:335分。
师范类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315分。
2.艺兼理
普通类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265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285分。
播音编导:305分。
师范类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285分。
(二)独立院校(三本)最低控制分数线
1.艺兼文
普通类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285分。
播音编导:325分。
师范类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305分。
2.艺兼理
普通类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255分。
播音编导:295分。
师范类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275分。
(三)高职(专科)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
1.艺兼文
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240分。
播音编导:280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260分。
2.艺兼理
美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200分。
播音编导:240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220分。
(四)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院校执行的艺术本科专业,由院校自行划定高考文化分数线。
(五)有关政策
1.根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件规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外,不享受其它照顾政策。
2.为有利于艺术人才的选拔,对省内各类专业考试成绩名列前三名的考生,可在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上降低20分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2009年河北省高考艺术类录取文化分数线
美术(文)
1.本科提前批:文化301分,专业340分
2.本科三批:文化296分,专业330分
3.专科提前批:文化237分,专业265分
美术(理)
1.本科提前批:文化314分,专业340分
2.本科三批:文化294分,专业330分
3.专科提前批:文化223分,专业265分
市属专科
市属专科由各市招生委员会划定控制分数线,但普通文、理科不低于200分;艺术、体育专业的文化分数线不低于160分,艺术类专业需专业联考合格。
2009年湖北省高考艺术类录取文化分数线
1.艺术本科(一)和艺术本科(二):文化298分;
2.艺术本科(三):文化268分;
3.艺术高职高专:文化220分。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艺术类录取文化分数线
汉授艺术
本科提前B:文化分数190,专业分数合格
高职高专 :文化分数150,专业分数合格
蒙授艺术
本科提前B:文化分数180,专业分数合格
高职高专 :文化分数140,专业分数合格
2009年青海省高考艺术类录取文化课分数线
艺术类(文化课,专业考试成绩之和)
1、音乐普通班
文科:本科490分以上;蒙文科本科453分以上;专科430分以上。
理科:本科455分以上;专科410分以上。
2、舞蹈
文科:本科510分以上;专科360分以上.
3、美术普通班
文科:本科540分以上;;蒙文科本科436分以上;专科480分以上。
理科:本科500分以上;专科368分以上。
4、民族美术
藏文科本科:539分以上;
5、播音与主持
文科:本科570分以上;专科510分以上。
理科:本科590分以上。
2009年陕西省高考艺术类录取文化课分数线
艺术(文):本科297,高职(专科)217
艺术(理):本科297,高职(专科)210
美术类统考本科205,高职(专科)195;非美术类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自行划定。
2009年西藏自治区高考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
文史类:
本科:少数民族168分,汉族221分。
专科:少数民族147分,汉族203分。
理工类:
本科:少数民族144分,汉族221分。
专科:少数民族133分,汉族203分。
2009年新疆自治区高考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
汉语言
本科:文化课256(参考分数线)
专科:文化课203(参考分数线)
民语言(维哈柯)(数学单科最低限分)
本科:文化课200 (参考分数线)
专科:文化课212 (参考分数线)
民考汉
本科:参照汉语言执行
专科:参照汉语言执行
蒙语言(数学单科最低限分)
本科:从高到低,适当控制分数
专科:从高到低,适当控制分数
2009年云南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
文科:本科320分,专科285
理科:本科280分,专科250
2009年浙江省高考招生艺术类考生文化课分数线
艺术类(除广电类)第一、二批文化线:文科363,理科351。注: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经教育部批准的清华大学等11所高校(专业),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艺术类(除广电类)第三批文化线:文科196,理科188。注:艺术类第三批为专科(高职)专业,其文化线按“总分四”划定(即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分数合计) 。
2009年重庆市高考艺术类各批次录取文化课分数线
1. 本科:①音乐师范355分 ②音乐非师范260分 ③美术320分 ④编导类(含广播电视编导、导演)370分 ⑤美术史论420分 ⑥影视表演280分 ⑦舞蹈表演170分 ⑧播音主持340分 ⑨戏剧文学400分
2. 高职(专科):①音乐师范300分 ②音乐非师范230分 ③美术253分 ④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350分 ⑤影视表演240分 ⑥舞蹈表演160分 ⑦播音主持 310分
2009年四川省高考艺体类文考控制分数线
一、本科
1. 美术类——总分315分
2. 音乐类:①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总分240分;②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总分220分
3. 影视戏剧表演类——总分275分
4. 播音主持类——总分275分
5. 舞蹈、时装表演类——总分190分
6. 编导类——总分325分
7. 美术类职教师资——总分275分
8. 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职教师资——总分180分
9. 体育类——总分315分
二、高职(专科)
1. 美术类——总分180分
2. 音乐类:①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总分180分;②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总分160分。
3. 影视戏剧表演类——总分180分
4. 播音主持类——总分180分
5. 舞蹈、时装及戏曲(川剧)表演类——总分150分
6. 编导类——总分220分
7. 美术类对口高职——总分130分
8. 音乐学及音乐舞蹈类对口高职——总分130分
9. 体育类——总分255分
2009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科类
本科二批:文化370分,专业223分。
本科三批:
本科一批院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文化337分,专业195分。
本科二批院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文化322分,专业190分。
高职专科批:文化240分,专业160分。
理科类
本科二批:文化320分,专业217分。
本科三批:
本科一批院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文化282分,专业195分。
本科二批院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文化267分,专业190分。
高职专科批:文化200分,专业160分。
本科提前批在湘院校音乐、美术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需在志愿汇总后才能划定,将于7月5日前向社会公布;外省院校艺术专业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政策招生院校(专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划定,其他外省院校艺术专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类304分、理科类282分;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外省院校艺术专业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自主划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00分。
今年政策规定,安排在非提前批(含本、专科)的外省院校艺术专业招生,执行我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009年甘肃省高考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
普通本科
省内师范类本科院校:文科300分,理科280分。
使用甘肃省美术类统考成绩院校:文理都为280分。
使用专业课校考成绩院校:文理都为200分。
独立学院本科、专科(高职)
省内师范类院校及专业:文理都为270分
使用甘肃省美术类统考成绩院校:文理都为240分
使用专业课校考成绩院校:文理都为190分
2009年上海市高考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本科(3+综合+1):文科257分,理科233分。
注:
1.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2.非体育类本科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院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009年河南省高考招生美术类专业录取文化分数线
本科312分,专科240分。(艺术文理科分数线相同)
2009年山西省高考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普通本科
艺术类文科:第一批为356分,第二批为330分。
艺术类理科:第一批为356分,第二批为328分。
专科(高职)
艺术类文科:第一批为299分,第二批为254分,第三批为198分。
艺术类理科:第一批为276分,第二批为221分,第三批为149分。
2009年黑龙江省高考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本科艺术院校(含艺术本科一批、二批、三批院校)文化课理科为251分,文科为254分。
高职(专科)院校文理科文化课均为150分。
2009年天津市高考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理工261分,文史277分。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是依据本市普通高校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经教育部批准的清华大学等11所高校(专业),由学校自主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009年江苏省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 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 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65分/专业合格。其中,报考省外院校校考,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或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或美术学(美术教育)或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上述相应专业的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0分。
2009年吉林省高考招生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文科艺术类:普通本科280分;独立学院、民办本科232分。
理科艺术类:普通本科280分;独立学院、民办本科244分。
2009年山东省高考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艺术文300分,艺术理290分;省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享受同样政策的8所院校,和浙江传媒学院、内蒙古大学的部分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不低于全省艺术专业分数线下20分之内确定本校文化分数线。
2009年江西省高考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本省院校本科各专业分别为:美术316 分,音乐学 317分,舞蹈289 分,音乐表演341 分,体育表演(健美操)264分,体育表演(体育舞蹈)231分,戏剧表演 373分,空乘 367分;广播电视编导410分。
2009年海南省高考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艺术(文)类本科统一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60分
专科提前批艺术类:270分
2009年宁夏区内高等学校本科艺术专业最低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现将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等三所区内高等学校本科艺术专业最低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音乐专业 文科 305 理科 300
美术专业 文科 320 理科 310
舞蹈专业 文科 255 理科 245
以上指录取到区内院校艺术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投档成绩所应达到的最低分数标准。
辽宁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建档分数线
理工类文化课建档分数线: 220分
文史类文化课建档分数线: 220分
(有点多 不知道你想考哪里的音乐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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