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办理流程: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9-19
身份证补办换领的资料:需要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及过期的身份证原件(如果属于异地补办的还需要提供居住地的居住证原件),其他资料,派出所都可以领取并办理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补办、换领、办理身份证的一般程序:
  1,由当事人携带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开展异地补办身份证一对一试点的居住地的定点派出所进行补办,有急用的,可以同时补办临时身份证;
  2,派出所工作人员,在核对无误后,发给当事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当事人查看后签字;
  3,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采集当事人的人像及指纹信息;
  4,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现场照相后,凭审签后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居民身份证领用通知单》;
  5,交纳办证工本费: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40元;
  6,领取证件: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领用通知单》,在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到办证地派出所领取二代证,除了遗失补办外,领取新证,需要交回旧证。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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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1-17

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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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9-20
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工本费用4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第4个回答  2017-09-20
身份证补办换领的资料:
需要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
及过期的身份证原件
(如果属于异地补办的还需要提供居住地的居住证原件),其他资料,派出所都可以领取并办理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补办、换领、办理身份证的一般程序:
  1,由当事人携带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开展异地补办身份证一对一试点的居住地的定点派出所进行补办,有急用的,可以同时补办临时身份证;
  2,派出所工作人员,在核对无误后,发给当事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当事人查看后签字;
  3,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采集当事人的人像及指纹信息;
  4,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现场照相后,凭审签后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居民身份证领用通知单》;
  5,交纳办证工本费: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40元;
  6,领取证件: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领用通知单》,在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到办证地派出所领取二代证,除了遗失补办外,领取新证,需要交回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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