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年3月在房产中介买的房,因此房没过5年,为省去房主的大税,所以三方定于在10月份办理过户手续(10月份已过5年),双方在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我已经交付1万元定金,后房主曾去中介找过很多次要求不卖此房,卖方与中介争执不下;我想问下,如果我不同意,要求按合同走,此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候具有法律效力,能否要求卖方赔偿合同中表明的赔偿房价的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