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到2015年6月22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了,有以下问题请大家指点的
1、这种情况公司需要提前告知我不续签?
2、这一年我能享受年假吗?因为公司是今天才告知我不续签的,所以年假没有安排休,那我能要求公司年假是按三倍日工资计算给我吗?
3、刚好我的到期日是6月22日是法定假,那我当月的实际工作日是16天吗(从6月1日起,双休)?公司把6月22日法定调休日当了不是我的工作日,但我觉得不是很对?
请大家帮忙回答一下,谢谢大家
1、我问12333劳动方面的,他们说合同到期是不用提前通知的,只有合同未到要提前终止才有,所以我也不太明白是怎样?
2、为什么不能按三倍呢?我查了相关文件是按300%,由于安排不了休。
1:12333客服的这种说法不是完全正确的,一般是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当然这个界限太模糊了,所以我后面加上了协商处理。(就如同你如果离职正常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一样,但是实际上也没有很多人是真的做满一个月才走一样)
2:你可以咨询一下劳动仲裁,是否可以按照300%赔付?劳动法也明确规定了,年假这个也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也不是完全必须要休假的。个人接触的案例中基本是折现的,没有300%的赔付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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