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以指定机构进行了伤残鉴定,对方要求重新鉴定怎么办

如题所述

先声明我不是专业的,但是家里发生车祸也做过鉴定和打过官司,看看我的办法对你有没帮助。
1:首先法院指定的机构鉴定是一定产生法律效应了的(就是说这个机构是有鉴定资质的),而且也应该是通知了对方(就是在做鉴定前),并且对方也是认可了的指定的机构的,如果不认可他当时应该提出来。鉴定报告出来后,在开庭时他不认可的结果要求重新鉴定,他有这个权利提出来,但是你也可以当庭提出抗议拒绝,当然你得说出你的理由,而这个理由能得到法官的支持。那么他的要求就无效了,法官支持你就不用重做了。(我当时在庭上,肇事者的律师也要求重做,我就提出反对,并得到法官支持所以后来没重做。并且我的比你要复杂,因为我之前自己委托做过一次,等级比法院委托的还底2级,所以人家咬着我不放)
2:如果确实伤者的实际情况能够达到现在鉴定的等级,其实你就让他重新鉴定也无所谓。反正也是要法院指定的,只不过第二次鉴定的机构就要比第一次的机构级别要高了。(比如第一次是在市级做的,第二次就一定要去省级别的地方做了)但一般第二次的结果和第一次相比区别不大,因为一般第二次鉴定都要参照第一次鉴定的结果来做。(而且这里面也有一些隐藏的东西在里面,同行与同行之间是不结毒的,意思是不得罪)
3:其实这里面也需要你自己的一些手段,如果真要重新鉴定,这费用你不出,他要鉴定你就让他出,然后把人带着跟着他去。(值得注意的是别让他耍花样就行了,如果你有人,可以在鉴定前托人把路铺好再去,那就万无一失了。现在办什么事都看钱说话的)
最后祝你一切顺利,早点结束对大家都好。(我父亲的官司我就搞了一年多,没人帮也不懂,这些经验都是自己在走了许多弯路后累积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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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06
通过庭审质证,看法官认为对方是否有足够的理由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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