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4、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
5、借款人为市核心缴存户的提供8位公积金账号,如10XXXXXX,其他公积金户出具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表(缴存地打印)。
6、《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7、首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
8、《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
9、《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1、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参考资料军队官兵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下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
一、办理材料
(一)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
4、购房合同(正本,期房含《预售合同联机备案表》
5、首付款发票
6、《不动产权证书》收押合同(房产抵押加担保机构担保方式需提供)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二、办理地点
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办理流程
Step 1:柜台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上述资料
Step 2:银行受理申请并录入系统,进行初审
Step 3: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
Step 4:稽核人员审核借款材料
Step 5:收到通知后,办理担保手续
采用房产抵押担保,房本交放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
采用担保公司担保,房本交担保机构
Step 6:贷款放款
四、办理时限
约 15-20 天
以上资料来源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手续,按照新房期房、新房现房、二手房,分三类表述:
一 . 购买新建商品期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 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2. 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除借款人外的共同借款人最多两人);
3. 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
4. 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提供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5. 期房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6. 售房单位出具的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7. 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
8. 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9. 由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10. 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二 . 购买新建商品现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 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2. 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除借款人外的共同借款人最多两人);
3. 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
4. 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提供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5. 现房出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 售房单位出具的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7. 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现房大产证的复印件;
8. 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9. 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10. 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三 . 购买二手房需要双方准备什么材料:
1. 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2. 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除借款人外的共同借款人最多两人);
3. 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
4. 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提供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5. 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 出售方出具的首付款收据、借款人已支付的银行柜面转账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7. 出售方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8. 由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收款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出售方签字确认);
9. 由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10. 竣工年限在1990年(含)之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含)及竣工年限在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50%(含)的,应由受理机构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房产评估报告,需额外支付评估费300元;
11. 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