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与法律

安某与方某是夫妻,并有一子,07年的一天,丈夫方某出车祸死亡,肇事者赔偿30万元人民币,而方某是生意人,还留下资产70万元。在安排后事的时候,有一女带着孩子找上门,声称孩子是她和方某的私生子,要求从方某的遗产里分割一份给孩子;安某说什么也不同意,于是该女以私生子名义告到法庭,法庭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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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方某有遗嘱,按遗嘱继承。

没有留下遗嘱,且改私生子确系方某亲生,则该私生子与安某、方安之子具有平等的继承权。方某情妇无继承权。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并非精神抚慰金,应当视为死者遗产。所以此例中,方某遗产的总额为100万。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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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7
是亲生子女,应当继承遗产
第2个回答  2010-05-27
孩子婚生与非婚生法律上有同等的权力,遗产的继承人第一顺序是夫妻第二顺序是子女。安某拿一半,剩下的两个孩子平分。该女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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