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0-09-08
那些分红都是理论上的“预期最高”收益,是根据保险公司每年的盈利状况而定,可有可无,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合同内容没有明确说明其具体领取金额,仅凭人的一张嘴说是如何的高,都将是保险公司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到时候因为各种因素不兑现,也没有法律责任。
而且你买了这么多年,万一有天你要用钱,期限不到提取现金就会损失本金。
如果你不出问题,你可能会觉得这笔钱有点亏。
如果出了问题,自己看看多少人投诉保险公司要对簿公堂才给钱。
就因为大家信任银行、邮局等机构,所以保险公司才想到这样的主意。
在银行、邮局等地方摆摊设点兜售保险,让你误以为是这些地方的新业务。
这些机构成天和钱打交道,自然会唯利是图睁眼说瞎话,什么本金安全、利息照拿、还可分红。
实际上,银行、邮局只是代理销售,其它售后服务、理赔事项统统由保险公司承担。
投保之后有10天的犹豫期,这期间可以退掉,只损失10块钱工本费。
合同上会有客服电话,你可以打电话咨询。
拿合同和身份证到保险公司办理(不是银行等代销机构,看好了!!!)。
过了这10天,就不能提前拿出来。
不然按保险合同上的说明——估计你当时根本没看就签字了——亏死你。
老百姓的合同意识\法律意识不强,随意签字。
保险公司和银行都抓住了这个弱点来忽悠老百姓。
有几个自己知道保险的保障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