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写明房产归女方,但一直没有过户,能否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给女方?

离婚协议中写两套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是男方让别人给告上发庭所要陪长款是否还跟女方这两套房产有关系

夫妻双方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协议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履行义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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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31
可以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诉争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拿着判决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第2个回答  2019-10-17
必须经法院判决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你可以起诉。
第3个回答  2018-04-18
你描述的这种情况要看男方欠的债务是婚内欠的还是离婚以后欠的,如果是婚内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肯定要把该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如是离婚以后欠的债务就与该房产没有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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