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岗位的,要求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音乐、美术学科岗位。
3.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生源地考生、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