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一年了。婚后男方父母给男方的购房首付款,签订购房合同是夫妻双方名字,办理房贷证明资料都是男方的下来后主贷是男方,次贷是女方。还了一年多都是男方自己还,女方未出过一分钱。还要过一年才能办理房产证,房子也没得。现在无感情双方自愿离婚,女方同意放弃房产。1、期房分配在离婚协议中怎么写?2、房产中心是否可以除名?银行是否可以删除次借贷人3、需要写一份女方放弃房产的协议拿去公证吗?费用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因为首付款是父母一辈子的血汗钱不想有什么差错,有律师帮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