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某计划单列市工作,租房抵扣的话是1500标准。而现在已经在该市购买住房,房子未交付,房贷已发生,我是否可以选择只用租房抵扣?不申请房贷抵扣?
目前已在该市购买住房,是否属于已有住房,不能使用租房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