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是不受户籍限制的。一般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方便办理各种证明材料。
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一般是每年二三月份进行网报,然后进行现场审核。具体的医师资格考试介绍您可以浏览我们网站的报考指南,指南中有详细的介绍。欢迎关注。
执业医师考试不必在户口所在地报考,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六)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