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1.劳动合同到期前被辞退的赔偿怎么办?
(一)合同未到期,依法解除。
根据我国立法,在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无需提前通知。这些法定辞退情形主要包括:“(一)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外,在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几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只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辞退员工。
当然,如果面对公司的经济性裁员,在合同到期前被辞退是不可避免的,但即便如此,劳动者仍然有权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二)合同未到期,违法辞退的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行为:
1.用人单位无故辞退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二倍的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可以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补偿标准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龄补偿金。
当然,合同未到期即被解除,劳动者可以选择向相关劳动部门投诉,或者与单位协商不成直接申请仲裁。
合同到期,被合法辞退的员工只需要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合同未到期,员工被非法辞退,员工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
合同期满前的辞退补偿需要根据用人单位辞退时的实际情况。有时,雇主会解雇员工而不给予补偿。如果员工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的行为经其劝阻后拒不改正,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不需要赔偿员工。
二。合同到期前解雇员工
我国劳动合同法有如下规定: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用人单位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发生生产变化、重大技术革新或管理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并不是所有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如果员工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工,此时只需要支付适当的员工工资即可。如果员工觉得公司应该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拒绝辞退,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以上是关于劳动合同未到期解除如何赔偿的知识。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或者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Finder的律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9-09

怎么赔偿,有没有赔偿主要看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理由是什么。

辞退员工的情形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二)过错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非过错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经济性裁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除以上四种法定允许辞退员工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以其他理由或者做法辞退员工都大概率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N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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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9-02

合同还没有到期,劳动者就被辞退,只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一、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用人单位就单方把劳动者辞退,这属于用人单位违约,应该按照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支付劳动者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以后再解除劳动合同。

二,如果是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按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一年计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给被辞退员工。

第3个回答  2011-12-22
  2010年3月以前的补偿金没有了,因为劳动合同到2010年3月就终止了,且距离现在已经超过了一年,没有仲裁时效了。

  你可以主张的是从最后一份合同结束后的第31天开始,到该合同满1年的双倍工资。即11个月的双倍工资,再就是从2010年3月到2011年12月这近两年的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2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得到赔偿(双倍经济补偿)4个月工资。法律规定下面会提到的。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2-07-30
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退,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即每工作一年两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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