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现在已经65岁了,父亲跟母亲订婚时爷爷已经过世了,那时候我叔叔14岁,爷爷是生病去世的,当时治病是借的大队的钱,大概800左右,后来我父亲和姑姑们还了一部分,我妈和父亲订婚时叔叔因为家里穷去了外地,当时是因为我大姑在外地,生活条件比家里好,所以叔叔就去了我大姑那里一直到结了婚生了孩子(孩子五岁)才回来探的家,我父母一直想让我叔回来,他们想在村里给他置办一套房,但是我叔就是不愿回来,一直劝了好几年我叔都不回来,后来我叔的儿子回来了,我妈就找关系在城里给他找了一份工作,这时候我父母又劝我叔回来可他们还是不会来,后来我叔的儿子有孩子了,媳妇跟我叔的儿子离婚了孩子没人看了我叔就回来了,一直住他儿子家里,父母就商量着给我叔一半的房产,因为家里穷的原因父亲也一直没给叔叔买一套房放哪里,可现在生活条件好了,钱比较宽裕了想买房村里也没人愿意卖了,这么跟叔叔说了叔叔说不要了,就给我父母了,我父母就说口说无凭要立个字据,父母还想着根据现在村里买一栋房要多少钱按双倍的钱给叔叔,这不今年过年就凑一起还有两个姑姑,姑父,商量着写个协议,就在商量着我叔的儿子来了一句我爸现在不要房不代表将来就不要,将来这房要是拆迁就要有我的一半,这房如果不拆迁永远都是我老爹的,一旦拆迁一就要有我的一半,,话说到这里我父母就不愿意了,父母觉得老的分房小的不应该掺言。于是我妈说不写了,分的现在的房为什麽要把将来写上,所以就没写,可我叔的儿子就逼我妈写,但是还是没写,因为我叔走的时候家里还有债,剩下的债都是我父母还的,所以我想问这房应该分我叔一半吗?还有就是现在房产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如果打官司法律会判给我叔房吗?
我的二姑和三姑都说我叔不应该来家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