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考改革后,现在基本上报考条件都是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如果你是18年改革之前就报名了自考,选择了法学专业,那么你是可以参加辽宁地区司法考试的;
如果你是18年之后才加入到自考中来,那么你就不能报考辽宁地区司法考试了。根据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具体情况如下:
第9条对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学历条件作了一般性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A)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B)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C)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即:∨可参加考试,×不可参加考试
∨法律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含取得双证的专升本)
∨非法学全日制本科+法学法律硕士学位及以上
×法学大专
×法学自考(函授、党校、网络)本科
×全日制法学本科但未获学位
×政治、行政管理、中共党史等专业,拿法学学位但不属于法学专业
×辅修法学本科专业
∨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法律特殊规定地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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