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给我认定了工伤,出了工伤认定书,但公司要提出行政复议怎么办?

如题所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企业有这个权利申请行政复议,作为劳动者,你只能等着,没有别的办法,有什么疑问,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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