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的依据是什么?

民事审判的依据是什么?(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等)哪儿对这个问题做出规定依据呢?我没找到呀。部委规章在民事审判中的什么地位?

你的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在问我国法律的渊源问题,法律法规,道德习惯,国际条约、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律法规在一定的实际案例上都是可以作为审判依据的,当然仅限于民事,刑事审判中是严格的罪刑法定原则。至于你问依据是什么,我觉得这个问题没必要深究,我不知道,你不知道,法官也不知道,或许宪法、民法、立法法中都有涉及。部委规章在民事审判中处于什么地位,这个太笼统,完全说起来就非常的复杂了,有上位法和下位法的概念,还有同部门中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效力问题,这个行政法和宪法中均有涉及,自己去查看一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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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09
  民事审判的依据有二:一是法律依据,如民事诉讼法、民事实体法(合同法、物权法等)。二是事实依据。
第2个回答  2010-09-16
这属于法律理论性问题,没有具体法条予以规定。凡是属于法律渊源的(见下),民事审判都应该作为依据,都不能违反。如果彼此出现冲突,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各部门规章
4、地方性法规何地方性政府规章
5、自治条例何单行条例
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范
7、国际条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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