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历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数据中心注册
2、年龄条件:
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少数民族士兵可放宽1周岁。
3、任职要求: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到旅、团(含)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
4、服役限制: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到当年6月30日)。
5、政治条件:
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不得推荐;政治思想坚定,现实表现好;立志献身国防;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
6、体检要求:
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7、其他要求:
未婚;通过军事共同科目考核。
考试科目:
大学语文150分、大学英语100分、科学知识综合150分(高等数学50分、物理25分、化学25分、历史25分、地理25分)、军政知识综合200分(军事知识120分、政工基本知识80分)
1、学历条件:
①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的士兵(含: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②参加高考、经省级招生办统一录取的在校大学生士兵(含:在校大专生入伍士兵、在校本科生入伍士兵)
③非统招、非全日制以及函授、自考的大专毕业生士兵,可参加高中生士兵招生考试
2、年龄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的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到当年1月1日),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士兵或者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即不超过23周岁。
3、服役限制:
所有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到当年6月30日)。
政治条件:
4、政治思想坚定,现实表现好;立志献身国防;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
5、体检要求:
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6、其他要求:
未婚;通过军事共同科目考核。
考试科目: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综合200分(物理60、化学60、政治80)